佛法的終極目標,乃是在於求得人生煩惱與痛苦的解脫,而要達到這個目標,就必須修行因為「無我」乃是解脫的入門,修行如果不能達到無我,而要獲得解脱,那是不可能的,這在《雜阿含經》裡己經說得很清楚。何以「無我」呢?不但理上要瞭解,事上也要能達到。所以,無我的道理已經瞭解了,還必須從事於事上的修行,以去除對我的執著。等到事與理吻合,理事皆「無我」了,也就是「空」;空,便是解脫。但解脱有事解脫和理解脫,事解脱並不究竟,必須達到理解脫—―「明心見性」才行。
修行 明心見性 而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