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字憲之,又字道鄰,開封祥符人,年輕時師從東林六君子之一的左光斗,於崇禎十六年(一六四三年)官拜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躍為南京首臣。其為官十八年的最耀眼事蹟,集中在一六四四年四月至一六四五年四月這短短一年當中。這一年發生了許多重大事件,如福王登基、設立四鎮、李自成被清軍擊敗、左良玉內訌、揚州保衛戰等。
史可法為官清廉,在晚明貪腐成風的官場,他的個人品格堪稱一枝獨秀。然而可惜的是遭到弘光朝廷的排擠;更難逆轉的困境是,他前往揚州所督的四鎮均跋扈自雄,因此被迫將時間和精力消耗在調停各鎮間的利益紛爭之上。史可法是那個天崩地解的時代裏最具悲劇色彩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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