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福興宮藏有6案25件法定古物,分別為國家重要古物:「好義從風匾」(文授資局物字第10830070461號)及雲林縣一般古物:「太平媽南投陶香爐」(府文資二字第1047408514A號)、「莫不尊親匾」(府文資二字第1053802888B號)、「翹首供桌」(府文資二字第1053802888C號)、「鎮殿觀音佛祖暨脇侍善才蓮女」(府文資二字第1083811549B號)、「十八羅漢群像」(府文資二字第1083811549C號)等。
本書《西螺福興宮嘉慶年款翹首供桌研究》,為2021年西螺福興宮規劃將典藏之重要古物、一般古物研究成果,進行系統性出版專書之一,本系列專書亦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支持,並於2022年4月進行出版。
目前臺灣已指定「古物」的2,340案中,屬於家具類的僅見大正癸亥年款(大正12年,1923)「澎湖天后宮──木雕行龍紋下桌」(2020年3月3日公告,府授文博字第1093700628號)、大正13年款(1924)「澎湖天后宮──木雕團龍紋下桌」(2020年3月3日公告,府授文博字第1093700627號)、道光14年(1834)「土庫順天宮觀音殿頂桌」(2017年10月6日公告,府文資二字第1063809916F號)、乾隆30年(1765)的「彰化聖廟翹頭案」(2015年12月25日公告,府授文資字第1040431125J號,圖2),以及本書研究標的物──西螺福興宮的「翹首供桌」(2016年4月12日,府文資二字第1053802888C號),上述的古物分級全屬「一般古物」。其中與本書屬性最接近是雲林縣土庫順天宮觀音殿頂桌,其指定理由為:1、臺灣寺廟經常有神桌,以放置神像,五賽或供品,順天宮道光十四年款(1834)其建廟年代,也可作為雲林供桌研究的物證;2、贊助人「二林弟子洪郁文」,反映當地洪姓與土庫順天宮之間的交流;3、本件神案造形優美,保存基本完整。
不過,透過上述指定內容,實無法真正認識西螺福興宮嘉慶年款翹首供桌古物的重要性。因此,必須針對該翹首供桌進行更全面性的論述,始能對其文化資產價值有更進一步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