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國際公法在司法官律師考試中容易被輕忽,但強敵環伺,如能多一分準備,即有多一分把握,離上榜又更進一步。
筆者累積十年國際法教學經驗,本書之編纂揉合補習班講義內容及考生需求,引註完整,說理清晰,並附大量精華提示,一看便懂。考題囊括民國100年至今所有國家考試類科的國際公法選擇題,收錄範圍廣泛,每題皆有詳細解析,祈讀者透過本書努力練習,於國家考試中輕鬆攻克國際公法!
作者簡介
林毅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法學博士
國立台北大學亞洲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私立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一帆補習班講師
讀享國考小學堂講師
讀家補習班講師
專精領域:
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
海洋法
立法程序與技術
法院組織法
二版序
本次改版主要增加109年司律一試、外交特考、110年司律一試、外交特考等題目。
2021年國際上最重要新聞為美國於7月將軍隊撤出已駐軍20年的阿富汗,阿富汗當地民兵組織塔利班再次發動攻勢,並且在1個月左右就攻下阿富汗22個省會城市,順利攻進首都喀布爾,這也導致美軍在當地投資超過數百萬美元的裝備都被塔利班所搶走,讓美軍近20年對阿富汗政府的投資,形同付諸流水。隨著阿富汗民兵組織塔利班拿下首都喀布爾,塔利班也宣布戰爭結束,推翻美國扶植的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成立阿富汗伊斯蘭大公國(TheIslamicEmirateofAfghanistan)。
猶記新聞影片有阿富汗年輕人搭不上美國軍隊飛機,攀爬上飛機機翼,結果從高空中摔落地面死亡;另外,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最後一任總統阿什拉夫·甘尼·艾哈邁德扎伊,帶著家人搭總統專機攜大量黃金與美金逃往國外,無視國內人民未來將陷於恐怖統治無法翻身的命運。
因此,從此事件可看出國際上沒有永遠的朋友,美國說翻臉就翻臉,足以警惕現在想以吃毒豬肉換取美國武器及友誼的我們,之前常聽年輕朋友說「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其實應該改成「今日克里米亞半島、阿富汗,明日台灣」;N年後如果台灣發生戰爭,我相信當屆台灣總統一樣會帶著家人搭總統專機攜帶大量黃金與美金逃往美國,在美國高喊「呆丸人恁愛嘎油繼續拼落去(台語)」。
塔利班成立阿富汗伊斯蘭大公國到底是國家承認還是政府承認?美國為何創造恐怖主義名詞,駐軍阿富汗20年?欲知詳情,請來看我在「國考小學堂」國際公法課程講古∼
最後預祝年輕考生都能打到3劑COVID-19疫苗,選擇本人補習課程與使用本書的考生,都能金榜題名、事事順心!
林毅
2022年2月
於新北市一品莊自宅書房
目錄
Chapter1國際法基礎理論
Section1國際法的概念、性質與發展
壹國際法的定義—傳統PK現代
貳國際法VS國際禮讓、國際法VS國際道德
參國際法的性質
Section2國際法的法源
壹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
貳國際法各種淵源間的優先適用次序
參國際習慣
肆國際條約
伍一般法律原則
陸公允及善良原則
柒公平原則
捌司法判決
玖公法學家之學說
拾國際組織的決議
Section3條約法
壹條約的概念
貳君子協定與軟法
參條約的締結程序
肆保留
伍條約之失效
陸條約之遵守與適用
柒條約與第三國
捌條約之解釋
玖條約的停(中)止或終止
拾多邊條約的修改問題
Section4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壹國際法與國內法的基礎理論
貳國際法在我國國內法上的地位
Chapter2國際法主體
Section1國家
壹國家的意義
貳國家之基本權利
參國家之基本義務
Section2國際組織
壹國際組織之分類
貳聯合國之國際法制
參聯合國之會員國
肆聯合國之主要機關
伍聯合國之專門機構
陸世界貿易組織
柒歐洲聯盟
Section3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
壹概念
貳國家承認
參政府承認
肆流亡政府
伍交戰地位、叛亂地位與民族解放運動的承認
陸對領土取得及其他事項的承認
Section4國家責任
壹國家責任之意義
貳違反國家責任的後果
參免除國家責任的情況
肆外交保護
伍卡爾伏條款
Section5其他國際法主體
壹聯邦與邦聯
貳非國家實體
參特殊的實體
肆國際組織
Chapter3國家領域及管轄
Section1領土
壹概念
貳領土主權與分割
參共同繼承財產
肆國際地役
伍國家領土的取得
陸國家領土的喪失
柒不屬國家領土的地區
Section2海洋
壹海洋法的歷史與淵源
貳領海
參鄰接區(毗連區)
肆群島國
伍專屬經濟區
陸大陸礁層
柒公海
Section3航空及太空
壹航空
貳太空
Section4管轄與管轄豁免
壹管轄
貳管轄豁免
Section5對外關係機關
壹外交代表
貳領事代表
Section6國籍、難民與庇護、引渡
壹國籍
貳難民
參庇護
肆引渡
Chapter4國際人權法及人道法
Section1個人在國際法上的責任與國際性人權保障
壹個人在國際法上的責任
貳全球性的人權法典
Section2武裝衝突與國際人道法
壹國際人道法的出現
貳禁止使用武力原則及其例外
參作戰行動
肆中立法規
伍核子武器之限制
陸戰俘
柒違反國際人道法的制裁
Chapter5國際爭端解決
Section1司法爭端解決機制
壹訴訟管轄權
貳諮詢管轄權
參國際法院適用的法律
肆判決
Section2非司法爭端解決機制
壹非裁判性的解決方式
貳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