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企業與外資:戰後臺灣經濟史考察(1945-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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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茶金》時代臺灣的經濟脈動,
超越以往教科書裡的戰後經濟史,
重新認識早期臺灣大型企業的發跡過程。

本書考察戰後至1950年代,本地與外來企業於戰後臺灣發展初期的草創過程,從經濟復興到自立階段,本地與外資企業的歷史源流與營運實態。
戰後初期,在臺日經濟往來大幅限縮的背景下,臺灣的對外關係活動場域轉以中國大陸為主。原本從事臺日商品買賣的臺灣商人,轉而前往中國大陸尋求與臺灣間的貿易買賣,顯現出商人因應主權更迭下在事業上的靈活應對。另外,臺灣與中國大陸間的商貿活動,也需關注戰前日本對外擴張過程中人員流動的延續性。
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撤退來臺後,民間投資由臺灣本地與來自中國大陸移民兩個系統的資本匯集而成。具備商業買賣或貿易經驗的臺灣商人,因嫻熟日語的優勢而擔任日本品牌在臺銷售的代理服務,爾後進一步與日方合資建立生產事業。部分欲生產新產品的企業,大都由日本和美國企業提供技術,但其中如縫紉機需要諸多衛星工廠支援的組裝性事業,則因當時欠缺標準化的觀念,品質未臻完善,而侷限了市場的成長。
以往官方對土地改革四大公司民營化政策的論述,宣稱其促使地主資金流入工商業,並活絡了臺灣經濟。以臺灣工礦公司為例,政府採行分廠出售的民營化方式,促成民間資本可以較低的成本取得廠房後成立新公司,而免除創廠初期的前置作業。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取得廠礦的經營者大都不是地主階層出身,部分成員成為當前大型企業集團的第一代經營者。另外,臺灣工礦公司歷經分廠出售後剩下的廠房體質貧弱,營運上面臨虧損且股價低迷,而造成地主和投資人無法因持股而獲利。
1950年中華民國政府與盟軍總部簽署「臺日貿易協定」,重啟臺日經濟。戰前支配臺日間流通業的財閥資本,在戰後因充分發揮綜合商社在多國設立據點的貿易機能,而呈現與戰前市場不同的樣態。日資來臺著眼於商業與工業市場利益,試圖將較為成熟的技術移轉來臺,與東南亞諸國以戰後賠償的經濟協力,由政府領導企業進入當地參與公共工程的投資方式有所差異。
  臺美雙邊的經濟構造,除了應放在1949年政府從中國大陸轉進來臺的脈絡來理解外,還需著重臺灣在美國援助的體系下所創造出與企業成長相關的體系。臺美間的技術交流,是由前往美國為主進行受訓返國的人員組成的中美技術合作研究會,作為重要的對口橋梁。商業網絡的關係,應關注原本服務於政府的人員,在兩國間的投資過程與商品買賣中尋求的市場機會。至於來臺投資的美國資本,則多著眼於軍事市場的參與。

推薦人
黃紹恆│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
鄭志鵬│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劉崇堅│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謝國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
謝斐宇│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依姓氏筆劃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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