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行政法學需落實五化,即:1.白話化:將引自外國行政法學之生澀外來語,用平白、易懂的生活話語,加以說明。2.圖解化:將複雜的行政法律關係,以圖示表解的方式加以分析釐清。3.生活化:用生活事例解說抽象的法律條文規範,以利初學者之瞭解。4.本土化:以本國現有之行政法律條文規範,解說建構在外國繼受之行政法學理,使初學者不致只知外國學理而不知本國法規範。5.新穎化:行政法律條文之制訂、修正均比民、刑法條文之修訂快速,研習行政法學者必須掌握新穎之法制動態。
本書掌握上述五化,以白話、生活語句介紹外國行政法學理,儘量採用我國最新行政法律與司法實務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見解,並以圖解方式解說初學者多感難學的行政法學制度,有助於行政法學之宏揚開展,並對人民公共生活權益之保障,提供知識之整備。
作為一本提供初學者與研究生研習的行政法教科書,不只要形式的舖陳與建構行政法學理論體系,也不能忽略各類行政法在實際社會生活中的真實應用情況。本書第四版即立意在此,採理論與實用並行,警示在移植國外行政法學時「橘逾淮則枳」的病態現象,並為行政法學本土化提供歷史的印記,及指出仍待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