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壟斷是中國內地的一種公權力,指政府和政府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為,具體表現為特殊商品與服務的專營、專賣、行業壟斷或地區壟斷等。然而,對於經濟社會的發展,尤其在維護消費者和社會公共利益方面,行政壟斷卻又有不可忽視的合理存在價值。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了排除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行為的規範問題,學界普遍認為行政壟斷是一種法律絕對禁止的壟斷行為,然而因着其合理性,導致中國行政壟斷在立法、執法和司法方面形成治理困境,所以如何協調行政壟斷合法性與合理性之間的關係,是當前中國行政壟斷法律治理極待解決的首要問題。
本書作者按照行政壟斷對內地社會經濟的影響,從實證法角度研究中國行政壟斷的情況,並援引歐美等地的個案,分析並提出行政壟斷如何達致合法合理的建議,為中國當下行政壟斷的困境找出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