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類來說,「書」為何物?
書──原本就是不安分而危險的東西這是將關於書的危險而奇特的想像與實際歷史巧妙結合起來的一本與眾不同的書。
作者以多種時間、空間及出場人物為基礎,創作了12篇主題為「對人類來說,書為何物?」的短篇小說。在各篇小說的末尾,還加上了背景說明,以幫助讀者理解。
人死後,只有在陰間寫自傳,才能進入涅磐。在第一篇故事〈陰間是座龐大的圖書館〉的末尾,介紹了歷史中可以找到的「想像的圖書館,想像的書」的故事。在古代埃及,圖書館被稱為「靈魂醫療所」,作家Borges把宇宙想像為「六角形閱覽室」連接在一起的「非常之大」的圖書館。有死去的書的靈魂,也有沉睡的書的墳墓,這在猶太教中稱為「Geniza」。據說,在巴基斯坦的一個洞穴地帶,大約埋藏有5千冊包著白色壽衣的伊斯蘭教經典。
〈愛書狂的紅色圖書館〉介紹了用人皮包的「人皮裝禎」等多種關於裝訂圖書的歷史,〈聽聞〉介紹了日本江戶時代,背著書到處出租給別人的租書商的故事。中世紀歐洲寫作的歷史、焚書的歷史、中國最大的私人圖書館「天一閣」等與書有關的、能夠想像得到的幾乎所有的素材都在不同的背景下,以不同的文體展開,是充滿吸引愛書家的內容的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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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間,就是一個大圖書館古代埃及將圖書館喚作「一座靈魂的治癒所」,從書本與圖書館中尋求靈魂安息。猶太教將在會堂內埋葬壽命已盡的文件與書籍之處,稱之為「聖物庫」,亦即死去之書魂所沉睡的書之墳。
在陰間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寫書,寫關於自己的書,就像是一種自傳。這本書可說是死者的墓碑、永遠的家與存在的證明,同時也是替剩下的人打造的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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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是一具肉體人皮的裝幀歷史比想像中更為淵遠流長。根據紀錄,十三世紀時便曾將人皮用於聖經與教皇的詔書上。十六世紀之後,在法國革命的前後很流行人皮裝訂書。
人皮封面大量活用於哲學、醫學、地理書籍等,來源主要為奴隸、死刑犯和戰爭俘虜等。這些人皮書目前保管於美國、法國、英國等地的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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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歷史,也是禁書的歷史因為書是知識,知識即是權力,而禁書則是圍繞權力鬥爭的表現手法之一。
焚書是禁書最為激烈極端的手段,也應證了權力因書本受到了多大的威脅。
歷史上最早的焚書行動,是西元前五世紀的雅典,當時燒掉了普羅泰格拉的著作《論神》,因為它否定了神的存在。
在基督教盛行的中世紀,因為宗教原因而遭到禁止與焚燒的書本不計其數。一〇九九年攻擊伊斯蘭的十字軍就使藏書三百萬冊之的黎波里圖書館化為灰燼。
焚書的歷史,展現出想獨占書本(知識)的欲望如何毀損、控制書籍。為了合理化自己的欲望,有時焚燒書本的這些人會將假想的威脅加以渲染,並將他人的欲望加以扭曲,為的就是想守護自己的書,壓制他人的書。
書的歷史,便展現了書在欲望的兩個極端來回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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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的租書店,江戶貸本屋江戶時期,貸本屋是揹著書四處走動的租書業者,這些人出沒於江戶(現今的東京)、京都、大阪等各城市,主要經營通俗小說、兒童繪本等類型的書籍業務。貸本屋不光是出借書籍而已,還會將讀者的反應傳達給出版社和作家,讓他們更改書的內容或者出版能賺錢的作品。若從這種角度來看,貸本屋可說是兼具了編輯的角色。
租書業在朝鮮與日本都曾風行一時,不過中國的印刷業與出版業很早就發展,所以租書業並未引起很大的迴響。中國的租書業反倒是在出版業最為蓬勃的十九世紀才登場,但主要是以中下階層的市民為對象,出借的也是品質低劣的小說,因此在規模或比重上都微不足道,對出版文化的影響也無足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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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即是會說話的書「真人圖書館」,又稱「活著的圖書館」,是丹麥社會運動家羅尼‧艾柏格發起的一項運動。把人當成書本一樣出借,和對方進行交談,時間一到就歸還。
二〇〇八年倫敦的一間飯店就創立了一間「真人圖書館」,出借同性戀者、男保姆、伊斯蘭信徒等十五「本」活人之書,而在三十分鐘內出借並閱讀這些書的人都表白,他們因此打破了原先持有的偏見。
在閱讀歷史上最先登場的文字即是人。人類閱讀人的身體,閱讀天空的星辰,閱讀大自然的各種現象,然後創造出象徵,培養出解析的能力。
以傳遞故事的媒介來說,人與書本扮演著相同的角色。在古代,透過人的記憶與口傳來傳遞神話、歷史、民間傳說等,故事的傳達者就等同於是好幾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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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書家的個人圖書館位於浙江寧波的天一閣,是范欽在一五六一到一五六六年所興建,是中國現存歷史最悠久的藏書庫,現今也被指定為國家文化遺產。
古代具有代表性的藏書家亞里斯多德就為了有效管理藏書而制定了圖書分類法,據說埃及王室圖書館也是依照此原則管理圖書。
一八三一年義大利革命家安東尼‧潘尼茲流亡英國時,在大英博物館擔任圖書管理員助理,為圖書館的歷史帶來了革命性的變化。他打造了寫有作者名字、出版社、出版日、發行地、附錄小冊子出處與書架編號等資料的目錄卡,讓大英博物館得以成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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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維持權力與經濟的根基支配中世紀歐洲的基督教是「話語」的宗教、「書」的宗教。聖書,也就是聖經(Bible)這個字彙本身就是「書」的意思,是源自於紙張元祖「羊皮紙」的希臘語Byblos。
在基督教中傳遞書本上神的話語,是擁有特殊使命之人的特權及義務。修道士是能夠讀書寫字的特別階層,而修道院是書的搖籃兼儲藏所,引導著中世紀的書文化。修道院和圖書館相同,設有抄寫室,並親自製作需要的書籍。直到十五世紀中葉發生古騰堡印刷革命為止,抄寫主導了數個世紀的書文化。
過去的抄寫方式是由監督者閱讀書本內容,然後由抄寫員聽寫,但到了十一至十二世紀,則改成抄寫員將原稿放在書桌上邊看邊抄寫的方式。這種全新的抄寫方式助長了安靜用眼睛閱讀的默讀風氣,也使讀者開始敢大膽閱讀。過去修道院與大學進行的「口述」和「共同閱讀」強化了神學與哲學的傳統教義,但在十一世紀默讀普遍化之後,異端思想就開始與對知識的隱密好奇心產生了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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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賊,那驚人的歷史有句話說,書賊不能稱作是賊,貪戀書本的心與單純的物欲截然不同,但真是如此嗎?
中世紀的修道院用鐵鍊將書綁在書架上,仍無法遏止偷書的行為,甚至最後還對這些竊賊下了「地獄之火將永遠地吞噬他」的詛咒。
也有許多為了滿足私欲而撕下書頁偷走的惡劣書賊。十八世紀初,在英國創立古書學會的約翰‧貝克福一生中便輾轉於全英國的圖書館,撕下了三千三百五十五本古書的一部分。後來有位名叫約瑟‧亞莫斯的人受其影響,足足撕下了一萬零四百二十八頁的書頁。由此可知,因為這些令人為之氣結的書賊,讓書本吃了多少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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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所有書人類是一種「閱讀的生物」,太初時透過天上星辰閱讀未來,從雷電、洪水與乾旱閱讀神的旨意,從彼此的臉孔閱讀對方是敵是友,從不同的手相中閱讀彼此不同的命運。在為每一個自然現象賦予意義,並以該種意涵再次創造世界的同時,人們自然而然地走向了書。
在年代極為久遠之前,人類就利用周圍的所有材料來製書。人類利用石子、動物的角、骨頭、泥土、皮、葉片、石頭、碎布、絲綢、紙張等各種東西來記錄自身想法的心,可謂是一種追求永恆的夢想。
因此,書的內容與形式表現了人類夢想永恆的渴望,而人類的歷史也等於書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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