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物的錯誤,是可以被原諒的;有些事物的錯誤,是不可被原諒的。在偵查中因「人為因素」種下的任何錯誤的因子,皆會讓法院於調查證據程序中陷入苦熬難解、甚至誤認,這種錯誤是無法被原諒的。如此的錯誤,不僅增加了檢察官的濫訴與法院誤判的可能,更足以產生不可逆轉的遺憾與人權的侵害,不可不慎。
本書在探討警察偵查犯罪的工作重心,不僅止於偵查效率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如何去發現偵查中潛在的風險因子。本書藉由解析各種虛偽供述的具體類型,釐清在現行法制下供述中虛偽不實的成因,以及影響真實發見的嚴重性;並進而提供警察偵查實務上判斷體系的科學化、人性化、法制化等系統性知識及防制之道,以便在偵、審程序中,得以排除證據法上證據證明成立之風險,降低誤判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