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人民的生活具有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兩個面向,在公共領域部分,由於個人行動會影響到社會上其他人,因此為了讓人與人之間不會發生衝突,就需要共同遵守一套公共道德的行為規範,所以公共領域中的行為需要對社會大眾負責;在私人領域部分,因為個人行動僅涉及自己或較親近的他人,而非影響到社會上其他人,因此較不需對社會大眾負責,人在私領域中也具有較大的自由做決定。因此,公德不同於私德,公德主要是指涉及公共事務的道德,具體呈現是公共道德對個人行為產生的規定和限制。當我們說一個人具備公德心時,意味著他願意考慮到其他社會大眾的權益與感受,願意在公共領域中遵守公共道德規範,不會為了私人利益而不當損害他人權益。由於本書思辨主題是公德,因此以下所討論的內容就不涉及私德問題,僅把焦點放在公德的討論上。
首先,我們會先澄清公德的基本意涵,除了指出公德是「涉及公共事務的道德」之外,關於公共道德的行為規範之界定,可以透過「行為是否影響到非特定他者應有的權益」這個標準來判定。此外,公共道德規範的功能是促進、維護整體社會成員的公共利益,而非多數人的私人利益。其次,我們要從「個人」的角度出發,思考自己如何培養公德心,以及個人應該培養公德心的理由是甚麼。接著,我們要從「社會」的角度出發,思考有什麼理由支持社會大眾共同培養公德心。最後,由於公德心的培養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因此我們在生活中也需要以身作則,並對缺乏公德心的人給予糾正;然而,如何適當地糾正他人行為也是值得思考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