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為推動老舊國宅社區之更新改建,自民國93年陸續將經管之基三國宅A、B區22戶暨C、D區306戶及永平國宅88戶,共計416戶轉作中繼國宅。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派員辦理專案調查結果,發現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未確實評估查察更新改建意願暨辦理進程,及中繼國宅進住需求暨入住時程,致中繼安置需求長期偏低,復在各項國(住)宅供需存有嚴重失衡情形下,未釋出部分中繼國宅數量轉型作一般出租國(住)宅使用等情事,經函請臺北市市長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業獲臺北市政府具體回應,並研提重行檢討中繼國宅控留原則及調整中繼國宅執行方向,將其中51戶轉型為公營住宅,並保留20%戶數優先提供出租國民住宅等候戶承租等具體改善措施,經審計部轉陳監察院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