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務統計輯要第451期(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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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對象經中央主管機構許可或依其他有關法令規定從事金融業務之機構(該機構經營非銀行業務之其他部門不含在內)
本期金融機構申報營運資料以截至104年6月10日銀行局資料庫為準,列入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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