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度改編翻拍登上大螢幕,被譽為史上最有趣的喜劇小說
英國《衛報》選為死前必讀的一百本小說之一
布魯特突然成為了巨額財產的繼承人,而得到這筆財產的條件竟是--
一年內花掉一百萬美元!
不能把錢送給別人,花的錢還不能浪費!你辦得到嗎?
《財神有難》是美國通俗暢銷小說家麥卡琴最有名的作品之一,被公認是最有趣的喜劇小說之一。小說中採用的故事情節常被改編引用,本書也曾十度被改編翻拍為電影。台灣曾上映過由李察普瑞爾主演的《財神有難》。
布魯特因祖父過世,繼承了祖父的一百萬美元遺產,緊接著又接到舅舅的死訊,舅舅也將價值六百多萬美元遺產全數留給布魯特,布魯特只要滿二十六歲就可繼承這份遺產,但舅舅的遺囑上卻規定布魯特繼承遺產時,身上不能有一毛祖父那邊的錢。
於是剩下一年就滿二十六歲的布魯特若想要獲得六倍的遺產,就得在這一年內,努力將祖父那份遺產給花光。花光一百萬美元看似很簡單,但布魯特卻發現,要在一年內花掉那麼多錢很困難,特別是他舅舅的遺囑中限制了一些條件,不能把錢送給別人、不能浪費一毛錢,此外還要布魯特為此事保密。
布魯特一邊為了花光這一百萬傷透腦筋,一邊又因為要保密,在處理工作與面對愛人上焦頭爛額,到底布魯特是否真的能花光這一百萬美金,成功獲得遺產,贏回他原本的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