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商事法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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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化繁為簡,以表格形式呈現商事法重要觀念
商法法條、體系繁多且雜亂,本書將一、二試重要觀念整理成表格,幫助讀者記憶,進而在腦中自動建立完整架構。

▍完美的舊題新解,面對修法也能迎刃而解
對於變動快且幅度大的商事法,更要好好掌握最新實務見解與修法趨勢!本書集結100-111年的司律商法選擇題,以現行法「舊題新解」,並補充近年重要的函釋,讓你輕鬆應對修法頻繁的商事法。


作者簡介
禕芙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財經法組畢業
律師高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還是喜歡白色,還是熱愛商法
還是想當律師,還是害怕做不到最好
還是想去芬蘭的聖誕老人村和看極光
還是在向樹懶學習溫和和堅毅
最近覺得下定決心要不忘初心
還是覺得能寫一本書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玲玲七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財經法組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金融科技專長學程
律師高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忙碌之餘還是要懂得放鬆陪伴家人
工作之餘還是要偶爾旅行增廣見聞
考試之餘還是要記得你不是一個人
而是身邊有很多默默陪伴的人正在為你加油打氣


四版序
  四版!謝謝編輯盈辰辛苦的校對,讓這本書又往前邁進一步了。最近在工作中,深刻體會到那些吵吵鬧鬧的修法和爭議,都是那麼真實的在生活中上演著。所以不要輕忽每段時間的學習,因為他們都將成為你的養分,在未來的某天都會派上用場的。我想,能夠把工作和學習結合,甚至用在寫書上,也是種小確幸吧?
  在這一年,突然覺得自己真的長大了。不只是年齡的虛長,可能是因為工作中認識了幾個還在念書的學妹,在和他們交流的過程中,好像看到當時的自己,很青澀也很真實。希望下一次的改版,會感受到更多自己的成長,還有這本書也是。雖然,直到現在還是不能很篤定的說出未來的目標,但人生就是這樣不停的闖蕩,不會有解答的吧,所以如果你也和我一樣,真的不用緊張。如果要說今年的具體目標,應該是帶家人出國旅遊,可以達成就好了。還想說的是,最近有好朋友登記結婚,自己卻因為確診的關係沒辦法去,好可惜,只好把那份美好在這留下紀念。希望愛我的人、我愛的人都平安健康,只要這樣一切都好。
  最後,同樣的,記得不要心急、不要放棄、不要忘記照顧好自己的心,要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還有,如果這本書對你在準備國考或其他任何考試的漫漫長途上,有一點點的幫助,那麼我會比你更開心的。

2023/2/2
禕芙於江子翠


  不知不覺的,本書來到了第四版,先謝謝各位讀者們對於本書的支持,讓我和禕芙在工作忙碌之餘,還有改版本書的動力。
  常常聽到許多考生跟我說,商事法CP值有多低,四科念完二試也只佔100分,票據法甚至不考,當然,這也都是考生覺得商事法很瑣碎、要背誦的爭點太多、覺得商事法考科很難而不想念的理由或藉口罷了。然而,至少在一試,商事法佔滿了幾乎整張考卷,導致很多一試商法沒考好的考生,在一試總成績上可能不是那麼理想,畢竟,商事法考科的一試考卷幾乎都是猜猜樂猜完的。因此,無論考生覺得商事法CP值多高、到底值不值得念,我個人認為商事法掌握度好的考生,算是比其他考生還有籌碼,因為大家都不擅長的科目,你會,且好好準備一試,除了可以幫助考生在一試過關,在二試上,對於法條的熟悉度、掌握度也會更好。
  面對每一次的考試,大家可能覺得自己很孤獨或是心很累,但既然選擇了考試這條路,不如就好好認真現在這一次、孤注一擲,把握每一次考試的機會,把這次的考試當作最後一次在考,有了這種拚勁,也許,下一次上榜的就是你了。何況,除了自己以外,還有幾千人與你一起奮鬥、競爭,絕對不是只有你一個人在辛苦奮戰。
  最後,謝謝讀享的團隊辛苦的編輯及校正,真心覺得你們校正得很認真很仔細;謝謝我的共同作者禕芙,讓我們的書籍永續長存,持續為此本書付出;更要謝謝我的朋友及家人們,無論是在工作或改版此書時,都給我心靈上的支持,沒有你們,沒有這本書。

2023/2/24
玲玲七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1

Chapter1公司法
第一節公司法基本概念1-3
公司之意義(公司§1)1-3
公司之種類(公司§2)1-3
公司負責人(公司§8)1-10
公司之登記(公司§12)1-13
公司行為之限制(公司§§13~16)1-15
公司名稱與設立登記(公司§§18、19)1-28
公司帳表查核與資料公開(公司§§20~22-1)1-31
其他題型1-34
第二節董事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公司§23)1-37
第三節法人董監事(公司§27)1-42
第四節公司經理人(公司§§29~36)1-49
第五節有限公司(公司§§98~113)1-57
第六節公司之設立(公司§§128~155)1-75
第七節股份(公司§§156~169)1-80
股份之發行及出資(公司§156)1-80
特別股(公司§§157~159)1-87
無記名股票之發行(公司§166—民107年修法刪除無記名股票制度)1-94
股份之收回(公司§167)1-95
員工認股權(公司§§167-1~167-3)1-98
第八節股東會(公司§§170~191)1-100
股東會之召集(公司§§170~172)1-100
少數股東之股東會提案權(公司§172-1)1-106
少數股東及持股過半數股東請求召集股東會(公司§§173、173-1)1-112
假決議(公司§175)1-115
表決權拘束與表決權信託契約(公司§175-1)1-117
出席股東會之委託代理與撤銷(公司§177)1-119
以書面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及撤銷(公司§§177-1、177-2)、視訊開會(公司§172-2)1-122
表決權之計算(公司§§178~181)1-129
公司重大行為(公司§§185~188)1-138
股東會決議之瑕疵(公司§§189~191)1-141
第九節董事及董事會1-143
董事之選任(公司§§192、195、198)1-143
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公司§192-1)1-145
董事會之權責(公司§§193、202)1-148
董事之報酬(公司§196)1-151
董事之解任(公司§§197、199、199-1、200)1-155
董事股份設質(公司§197-1)1-162
董事會之召集(公司§§203、203-1)與出席(公司§205)1-165
董事競業之禁止(公司§209)1-171
章程簿冊之備置(公司§§210、210-1)1-175
董事責任之訴追(公司§§212~215)1-176
第十節監察人1-180
監察人之選任與解任(公司§§216~217-1)1-180
監察人之權限(公司§§218~221)1-182
監察人代表公司(公司§223)1-187
第十一節股份有限公司之會計1-189
盈餘之分派(公司§§228~228-1、232~235、240)1-190
建設股息(公司§234)1-195
員工分紅費用化(公司§235-1)1-196
公積(公司§§237~239、241)1-200
第十二節公司債(公司§§246~265)1-203
第十三節發行新股(公司§§266~276)1-210
第十四節變更章程(公司§§277~281)1-215
第十五節公司重整(公司§§282~314)1-217
第十六節公司解散、合併及分割(公司§§315~319-1)1-221
第十七節公司清算(公司§§322~356)1-227
第十八節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356-1~356-14)1-230
第十九節關係企業(公司§§369-1~369-12)1-234
第二十節外國公司(公司§§370~386)1-250

Chapter2證券交易法
第一節緒論2-3
證券市場2-3
證券市場參與者2-3
證券主管機關2-6
證券契約訂立方式2-6
證券交易法上之名詞定義2-7
第二節公司治理2-14
現行公司之設置2-14
獨立董事2-14
審計委員會2-22
薪酬委員會2-30
少數股東請求發動檢查公司權2-33
第三節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及其內部人規範2-34
財務業務之公開2-34
公積之特別規定2-36
股東會召集之特別規定2-37
強化董監結構之措施2-43
大量股權之申報2-50
內部人股權管理2-53
庫藏股2-60
第四節經營權之爭奪2-70
委託書制度2-70
公開收購2-73
第五節有價證券之募集、私募與發行2-88
證券發行之審查2-88
募集與發行2-95
私募2-95
強制股權分散2-103
第六節證券交易制度2-109
上市2-109
承銷制度2-119
第七節證券交易法之民刑事責任2-121
證券詐欺2-121
公開說明書責任2-123
財務報告不實2-133
短線交易2-142
內線交易2-152
操縱股價2-169
掏空公司資產2-178
證券交易法之民事、刑事、行政責任2-179
第八節綜合題型2-181

Chapter3保險法
第一節保險法基本原則3-3
保險利益(保§§14~20)3-6
保險人之責任(保§§29~34)3-10
複保險(保§§35~38)3-18
再保險(保§§39~42)3-25
第二節保險契約3-30
保險代位(保§53)3-30
保險契約之解釋(保§§54~54-1)3-36
危險增加及通知義務(保§§57~63)3-40
據實說明義務(保§64)3-50
特約條款(保§§66~69)3-55
第三節財產保險3-58
火災保險(保§§70~82-1)3-58
責任保險(保§§90~95)與其他財產保險(保§§95-1~99)3-73
第四節人身保險3-83
人壽保險(保§§101~124)3-83
健康保險(保§§125~130)3-107
傷害保險(保§§131~135)3-112
年金保險(保§§135-1~135-4)3-116
第五節保險業法(保§§136~178)3-117
第六節保費之交付與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4)3-123
第七節保險法修正草案專區3-129

Chapter4票據法
第一節緒論4-3
票據之意義4-3
票據功能4-3
票據分類4-4
票據的法律關係4-5
第二節總論4-9
票據行為之特性4-9
票據行為之性質4-10
票據行為之要件4-12
票據行為之代理4-24
空白授權票據4-31
票據行為之瑕疵4-33
票據之抗辯4-46
票據權利之取得4-54
票據喪失之救濟4-56
消滅時效及利益償還請求權4-64
第三節各論—匯票4-70
種類4-70
擔當付款人及預備付款人4-70
背書4-72
承兌4-89
參加承兌4-93
保證4-96
到期日4-101
付款4-103
參加付款4-108
追索權4-112
第四節各論—本票4-118
種類4-118
本票之強制執行4-118
見票後定期付款之本票4-123
甲存本票4-125
第五節各論—支票4-127
種類4-127
付款委託之撤銷4-127
支票之直接訴權4-128
遠期支票4-130
保付支票4-132
平行線支票4-136
支票付款之提示及追索4-140
第六節相關比較表格4-144
匯票、本票、支票4-144
複本及謄本4-144
票據行為一部為之之效力4-145
票據行為附條件之效力4-147
拒絕證書4-148
第七節票據期間計算之提醒4-150
第八節綜合題型4-151


確診 保險 律師 本票 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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