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是我國歷史上最悠久的社會保險,也一直是社會各界討論最多、但卻不一定聚焦相同的社會、甚至國家議題。舉凡勞動階層、市民走卒、甚至千金大戶都可能利益相關;而其他職域的工作者(軍人、公教人員、農民),也可能因勞工保險年金的改革而受到連動(例如各社會保險金保險年資的併計)。我國在2009年1月1日開始施行勞工保險年金制,裨益於被保險人及其受益人良多,對於勞工保險實務應有深遠的影響。雖然我國社會保險法學者以其專業研究,逐步促成勞工保險制度的完善,並且透過保險人及法院實務的做法而不斷地深化被保險人及其受益人的權益,但似乎仍然有再補強之處。作者以為勞工保險與商業保險共同負起消化各種職場風險或社會風險的重責大任,本書或可提供一些淺薄的勞工保險法律觀點。市井小民之說、野人獻曝之見,卑之無甚高遠,但求放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