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業者除了必須遵守國內相關之貿易法規外,尚須遵守國際貿易公約、協定、慣例,與主要貿易對手國之貿易法規及其他相關之貿易法規。因此,本書主要分為四大部分:
一、國際貿易公約
主要包括:1.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2.世界貿易組織(WTO);3.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契約公約;4.與貿易相關之環保法規,如華盛頓公約、巴塞爾公約、生物多樣化公約、蒙特婁議定書、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及巴黎(氣候)協定。
二、主要貿易對手國之貿易法規
主要介紹美國貿易法中的201條款、232條款、301條款、337條款、反傾銷法及平衡稅法。
三、國際貿易慣例
主要包括:1.關於價格條件的國貿條規(Incoterms2000);2.關於付款條件的信用狀統一慣例(UCP600)、國際擔保函慣例(ISP98)、託收統一規則(URC522)及協會貨物保險條款(2009年ICC)等。
四、其他相關之貿易法規
主要包括:1.貿易法;2.國際貨幣金融體制與管理外匯條例;3.國際標準化組織與商品檢驗法;4.世界海關組織與關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