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國民外交」其特點有三:第一,民眾成為外交上的主體;其二,有影響力的民間人士或團體配合政府的對外政策,間接成為國家外交之一員,充分顯現出半官方的特質;其三,交往的主體是民間人士或團體,因此不受正式的外交禮儀或層級所約束,而多了一分靈活度與多樣性。本篇是從民國38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至臺灣之後,有關國民外交活動的情形分為:「國民外交」一詞的意義與源流、戰後國民外交的分期、政府支助之國民外交、非政府組織與國民外交等四大課題來探討敘述。